纳税义务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04-07 人气:1514
纳税义务告知书
尊敬的老师您好!
感谢您为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教师(校长)培训付出劳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苏州市税务局相关最新通知,2022年4月1日起,学院发放的劳务费中会为您缴纳个税,按相关规定,还需请您本人前往税务局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并自行保存好相关票据。
感谢您的配合!
苏州市教师发展学院
2022年4月1日
上一篇: 2022 年省名师工作室、省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公示
下一篇: 第二批“四有”好教师培育团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