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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 培训者高级研修班(13、14、15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人气:2449

关于举办“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

培训者高级研修班(13、14、15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建设一支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培训者队伍,更好为中小学校长(含园长,下同)专业发展服务,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2020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20号)统一部署,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中小学校长培训者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刻学习中央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等教育政策与发展战略,继续聚焦教育脱贫攻坚,抓住校长专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分层分岗设计培训项目,加强对不同专业发展阶段校长的分类培训和有效指导,切实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培训者队伍。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地(市)县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专职培训教师和教育局主管培训部门负责人,共计360人(见附件1、2、3)。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派本地参训人员时,以地(市)县培训机构为主。选派省级培训机构负责人2人,其中1名担任领队,统一负责本地人员在参训期间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

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结合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新特点等内容,突出“十四五”培训规划、乡村校园长“三段式”培训指南、名校长工作室建设长效机制、课程教学组织与评价引领、培训研究创新等业务能力的培养。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13期:2020年9月1日至9月6日。9月1日报到。

第14期、15期:2020年9月26日至9月30日。9月26日报到。

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长大厦(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

五、其他事项

1.培训项目经费由教育部专项经费支持,免收培训费。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2.请各单位于2020年8月20日前将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和本地中小学校长培训的典型案例材料电子稿(word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逾期不补。

培训部联系人:王甜、王成龙;联系电话:010-69248888-3503,010-69248888-3356。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毅、郭淑玲;联系电话010-69249610010-69248888-3127;电子邮箱xzgpgc@naea.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8号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邮编:102617。

附件1:“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中小学校长培训者

高级研修班(13期)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中小学校长培训者

高级研修班(14期)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3:“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中小学校长培训者

高级研修班(15期)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4:“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培训者高级研修班(13期)学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5:“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培训者高级研修班(14期)学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6:“校长国培计划”—2020年培训者高级研修班(15期)学员信息汇总表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教务部

     (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国家级培训项目管理办公)

20208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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